内容自审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度目的
为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,确保本平台传播的音乐、音视频、图文等内容合法合规、健康向上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特制定本内容自审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本平台(包括网站、客户端等所有产品形态)上由用户上传、发布、传播及平台自身制作、编辑、推荐的所有音乐作品、音乐录影带、音频片段、图文评论、直播内容、用户头像、昵称及相关动态信息(以下统称“平台内容”)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平台内容审核坚持“先审后发、全面覆盖、主体负责”的原则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传播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,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,保护用户合法权益。
第二章 审核组织与职责
第四条 审核机构设置
平台设立专门的内容安全审核部门(下称“审核部”),负责内容审核的日常管理与执行。审核部直接向公司最高管理层负责,独立行使审核权,不受其他业务部门干预。
第五条 人员配备
审核部配备充足、稳定的专职审核人员。所有审核人员上岗前均须接受严格的政治素养、法律法规、业务标准、保密纪律及审核技能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,并需签署内容安全责任承诺书。
第六条 主要职责
制定与更新内部审核细则与标准操作流程。
对平台内容进行7×24小时不间断审核与巡查。
对违规内容进行判定、处置(如屏蔽、删除、断开链接)并记录。
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,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。
定期汇报审核工作情况,提出风险预警与改进建议。
第三章 审核标准与流程
第七条 禁止性内容标准
平台内容严禁含有以下情形:
政治有害类: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;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;泄露国家秘密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;破坏民族团结;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。
违法信息类: 传播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;宣扬赌博、毒品;教唆犯罪;传授犯罪方法;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。
不良导向类: 渲染低级趣味、宣扬拜金主义、奢靡生活;含有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诱导过度消费等不当内容。
质量低劣类: 音频质量极差、内容重复无意义、标题与内容严重不符、以欺骗方式获取点击等。
第八条 分级分类审核流程
机器初审: 所有上传内容首先通过技术过滤系统(如关键词库、音频指纹识别、图像识别模型)进行自动筛查与标记。
人工复审: 对机器标记为“高风险”或“存疑”的内容,以及全部推荐至首页、榜单等重要位置的内容,必须由人工审核员进行100%复审。对一般用户生成内容,按一定比例进行人工抽审。
重点复审与巡查: 对音乐专辑、独家版权内容、签约艺人发布内容、热门搜索及评论等,实行发布前重点复审与发布后定期巡查。
特殊流程: 对直播、实时评论等时效性强的互动内容,实行“实时巡查+事后追溯”机制。
第四章 处置与存档
第九条 违规处置
审核人员对确认违规的内容,应立即依据违规程度和次数,对内容及发布者采取 “阶梯式处置”
,包括但不限于:内容删除/屏蔽、账户禁言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服务直至永久封禁。处置结果应通过系统通知用户,并说明基本理由。
第十条 记录存档
所有审核操作(包括通过、拒绝、删除等)、处置决定及理由,必须通过后台系统进行完整、可追溯的电子记录。相关日志、截图、样本等证据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,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第五章 培训与改进
第十一条 定期培训
审核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内部案例分析与法规政策学习,及时传达最新监管要求。每季度对全体审核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复训与考核。
第十二条 制度更新
本制度每年至少全面评审一次。当国家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或业务形态发生重大变化时,应及时进行修订,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解释与执行
本制度由平台内容安全审核部门负责解释。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,支持并配合审核部开展工作。
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。